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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3日,经我公司成立的招租评选小组审议,在我公司发布的招租公告首期公示期内,李春梅为唯一的且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2021年2月25日,招租评选小组已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该资产的招租结果进行了审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我公司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泉路10栋525号等5套商业房产公开招租确定的最终承租人为李春梅,出租价格为人民币42万元/年,租赁期间为5年。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