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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0 月期
一、协会动态
(一)协会在上海成功举办第二期高管培训
2018 年 9 月 3 日至 7 日,由四川省融资担保业协会主办,上海复旦科技园进修学院承办的四川省融资担保行业高管培训班在上海成功举办。来自全省 26 家单位,共 36 名高管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为期 5 天,邀请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朱强、链极科技副总裁、鑫苑科技集团研究院院长李伯宇、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王安宇、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叶斌共 8 位老师。老师分别以“当前宏观经济与金融改革”、“区块链与新金融改革”、“服务经济发展与模式创新”、“农业信贷担保,新时代农村金融的创新与实践”、“金融创新与安全”、“股权投资与投担贷联动”、“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热点疑难问题研究”、“国学智慧与企业管理”为题进行了授课。本次培训为探索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新思路;为解决行业现存问题寻求新方法;为创新行业发展开启新方向。
(二)我会参加四川省金融学会第五期现代金融人才培训班
2018 年 9 月 17-21 日,四川省金融学会第五期现代金融人才培训班在中国人民大学圆满举办,四川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参加本次培训。培训期间,国内经济金融领域 10 位著名专家学者,围绕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一带一路”战略、新财税改革、金融科技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精彩授课。本次培训以课堂讲授为主,现场教学为辅,课程设臵紧密结合当前经济金融热点问题,对于拓宽学员视野,提升学员的履职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协会举办融资担保行业风险识别与管理专题培训
2018 年 9 月 28 日,四川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在成都举办了四川省融资担保行业风险识别与管理专题培训班。此次培训由协会主办,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共 210余人参加培训并特邀四川省金融工作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局有关领导参加。协会秘书长徐红主持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邀请了龚民和秦建龙两位老师分别以“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识别和管理”以及“融资担保公司风控体系建设”为题进行授课。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表示掌握了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技能,强化了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风控能力,增强了机构运营过程中风险资产管理能力,培训课程内容充实且有意义,实用性很强。
(四)协会组织 6 家担保公司参加省发改委融资担保模式研讨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探索开展“信易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 号)437文件精神,9 月 29 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中国银行省分行组织召开“信易贷”项目融资担保模式研讨座谈会。金玉担保、四川现代农担、省担保中心、成都中小担、成都小保和成都现代农担 6 家担保机构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政府、银行及担保机构三方通过协调确定针对“信易贷”产品的出资和风险分担比例,以及相应增信费率,完善和明确“信易贷”方案的贷前、贷中和贷后政策等。
(五)会员发展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底,协会共有会员单位 101 家,其中:会长单位 1 家,副会长单位 11 家,理事单位 28 家,会员单位 61 家。全年计划发展新会员单位 10 家,已累计新增会员单位 8 家。分别是:四川金盛诚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安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绵阳市科粮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利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巴中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坝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邻水县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六)行业信息服务咨询中心
协会安排专人负责秘书处话务等信息收集,并及时反馈相关咨询。截至 9 月底秘书处共接收来电咨询 96 次,其中会员单位 66 次,非会员单位 30 次,内容涉及担保公司对档案管理、业务咨询、行业信息需求和同行的沟通咨询等,协会都在 2 个工作日内做了反馈回复。
(七)造就我省担保行业高水平人才队伍
为加快培养造就我省金融领域高水平人才队伍,全面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人才支撑,引导我省融资担保行业人才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 年“天府万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才办[2018]83 号)要求,由四川省金融工作局牵头开展“天府金融英才”项目和“天府金融菁英”项目遴选工作,按省金融工作局要求协会完成初审工作,协会也按照省金融局要求,协会收集报名资料完成初审后统一报送省金融局。
二、行业动态
(一)国家融担基金正式运营,首批合作业务集中签约
9 月 26 日上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京举行揭牌暨首批合作业务集中签约仪式,分别与四川省信用再担保等 8 家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签订了再担保业务合同,与建设银行等 7 家商业银行签订“总对总”银担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备受各界关注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正式启动运营,也标志着国家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又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地,将对破解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起到实质性推动作用。
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伟出席活动并作了讲话。刘伟指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旨在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国家融担基金公司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基金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始终臵于党的坚强领导之下;要找准定位,聚焦主业,坚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准公共产品定位,紧密围绕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开展各项业务;要充分发挥增信、降费、分险功能,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融资担保服务;要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建立行之有效的正向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管控风险。刘伟还透露,财政部还将制定奖补政策,对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有成效的予以激励。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18〕71 号)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继续推进财政支持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升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实施效果,省政府决定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有效期 3 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目标
(一)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健全政策传导机制。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直接补助向间接引导的方式转变,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政府激励金融、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传导机制,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金融资源配臵效率,实现政府支持重点与企业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
(二)完善财政政策体系,促进金融回归本源。调整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促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有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臵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支持我省创新驱动、一带一路建设、5+1 产业、军民融合等,推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发展完善科技金融,鼓励发展绿色金融。
(三)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抢抓国家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政策契机,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针对直接融资的关键主体和薄弱环节,通过多种政策手段降低直接融资成本,充分调动直接融资相关主体的积极性,稳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调发展,提升全社会金融资源配臵效率。
二、政策内容
(一)支持做大金融产业。
1.支持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调整省与市(州)、扩权试点县(市)金融保险业增值税收入划分,地方分享金融保险业增值税部分由省级固定收入调整为省与市县按 50:50 比例进行分享,激发地方政府支持金融业发展的积极性。省级财政根据成都市年度金融业发展状况,选取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数量、金融业增加值等相关因素,测算安排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提升成都市金融产业的聚集和辐射能力。
2.支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全面执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各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规定给予补贴;参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按不超过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6 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安排,省级财政按比例给予财力补助;对取得银监部门开业批复新增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省级财政按其注册资本金规模分档测算给予一次性补助,用于增加资本公积金。
3.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支持市县政府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管理机制。对推动农村信用社成功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省级财政根据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规模分档测算给予市县一次性财力补助。
4.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定向投资。对省级投资引导基金直接参与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或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投资,年度累计满 300 万元的,省级财政按其实际投资额的 1%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二)促进扩大信贷增量和险资直投。
5.实施年度贷款增量奖补。根据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四川省级分行、政策性银行四川省级分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成都分行、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年度贷款增量,综合考虑年度贷款增量占比、增长幅度等相关因素确定支持对象。省级财政按照年度贷款平均余额增量的 0.3 予以奖补。
6.实施新增客户首贷奖补。支持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客户。对金融机构向无贷款记录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财政部门按实际发放贷款额度的 1 对经办金融机构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先行审核拨付,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实际拨付资金的 50%给予财力补助。
7.实施金融专项债券奖补。支持我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绿色、市场化债转股专项金融债券。对我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小微、三农、绿色、市场化债转股等专项金融债券,省级财政按年度发行额的 1 给予补贴,对单户金融机构的补贴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8.实施险资入川投资奖补。支持各类保险机构投资我省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对通过债权方式用保险资金向全省 PPP 项目库(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内执行阶段项目投资的保险机构,项目所在地的市县财政可按保险机构当年实际到位投资额的 1%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单户保险机构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对投资同一 PPP 项目的保险机构年度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先行审核拨付,省级财政按市县财政实际拨付金额的 50%给予财力补助。
(三)激励增加定向贷款。
9.实施支农支小贷款奖补。鼓励金融机构向三农、小微企业增加贷款规模,按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规定,省级财政对县域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涉农增量贷款按相关规定予以补贴,县级以上城市中心区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涉农贷款参照执行,补贴资金由省与市县按比例分担;对经办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符合条件的增量贷款,财政按年度贷款平均余额增量的 1%予以补贴,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执行,补贴资金由市县先行审核拨付,省级财政按比例给予财力补助。
10.实施精准扶贫贷款奖补。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全省扶贫攻坚行动,对向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持产业发展贷款的经办金融机构,财政按当年实际发放扶持产业发展贷款总额的 1%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先行审核拨付,省级财政按实际拨付的 80%给予财力补助。对深度贫困县,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 90%。
11.实施应收账款融资奖补。对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发放贷款且年度在线确认类应收账款贷款发放额达到一定规模或一定增幅的金融机构,省级财政按贷款发放额的 1 给予奖励,单户金融机构年度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对促成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相关核心企业,省级财政按其实际促成贷款额的 5 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 400 万元。
12.实施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向我省企业发放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财政部门按年度贷款发放额的 1%对经办机构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先行审核拨付,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实际拨付资金的 50%予以财力补助。
(四)健全融资分险机制。
13.实体企业贷款风险补贴。鼓励市县政府通过基金(基金池)分担或直接分担方式,对金融机构为市县行政区域内创新创业、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等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风险补贴。市县财政负责审核贷款损失并按约定予以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实际补贴额的 35%给予财力补助。市县政府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损失给予风险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实际补贴额的 50%给予财力补助。
14.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无需抵押、质押或担保的贷款)损失,由市县财政按最高不超过损失额的 60%予以风险补贴,省级财政根据市县财政实际补贴额的 80%给予财力补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市县财政按保险超赔约定比例予以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实际补贴额的 35%给予财力补助。
15.农村土坯房改造贷款风险补贴及贴息。鼓励市县建立农村土坯房改造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纳入农村土坯房改造规划的农户提供融资支持,对金融机构为规划内农村困难群众的土坯房改造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适当风险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实际补贴额的 50%给予财力补助。同时,实行土坯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市县政府对规划内农村困难群众的土坯房改造贷款给予适当贴息,降低农村困难农户改造成本,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年度实际贴息额的 50%给予财力补助。
16.返乡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贴及贴息。鼓励市县充实壮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将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并入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市县财政与合作银行约定基金放大倍数和贷款利率水平,并按贷款实际到位情况分档约定分险比例,确保担保基金重点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创业贷款。针对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创业贷款损失,省级财政按照市县担保基金实际分险金额的 50%给予财力补助,全额用于补充担保基金。同时,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
件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贴息。
17.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贴。鼓励市县政府通过基金(基金池)分担或直接分担方式,对金融机构为市县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林权抵押贷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发生的损失给予风险补贴。市县财政负责审核贷款损失并按约定予以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实际补贴额的 35%给予财力补助。
18.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分担。支持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用于与金融机构按 7:3比例共同分担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损失,其中,深度贫困县分险比例提高至 8:2,引导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
(五)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19.支持省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落实四川省信用再担保机构担保代偿风险补偿政策,推动四川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发展壮大。落实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奖补和担保费用补助政策,推动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引导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20.促进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鼓励市县政府通过增加注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由政府出资控股参股的融资担保机构(含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新增出资额的 20%给予财力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落实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财政支持政策,通过风险金补助、业务费补助等,推动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发展。
21.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定向业务。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对担保收费水平、业务范围等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财政按支农支小担保业务年度担保平均余额的 1、单户年度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先行审核拨付,省级财政按实际拨付金额给予财力补助。
22.实施精准扶贫再担保费用补助。鼓励省级再担保机构为精准扶贫融资担保提供增信分险服务,对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达到一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0%)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且担保费率低于 1.5%的融资担保机构,省级再担保机构可提高分险比例并免收约定的再担保费用。省级财政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免收的再担保费用给予补助。
23.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损失分担。鼓励市县建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损失分担机制,对融资担保机构为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代偿损失,按最高不超过代偿额的 10%予以风险补贴。省级财政根据市县财政实际补贴额的 50%给予财力补助。
(六)改善普惠金融服务。
24.支持金融机构在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增设服务网点。对在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新设营业网点、开展定时定点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新设保险服务站点的保险业金融机构,省级财政按增设营业网点和定时定点服务数量、新设保险服务站点数量等因素测算安排补贴资金。
25.支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在农村布放
ATM 机具(含 CRS 机、纸硬币一体机)、发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及提供持续基础金融服务。对在农村地区布放 ATM 机具(含 CRS 机、纸硬币一体机)和发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的金融机构,省级财政按其布放机具和发展服务点数量测算安排一次性补助资金,同时按照提供持续服务机具和服务点数量给予费用补贴。
26.推进基础信用平台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及信用信息采集机构采集农户及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对采集并向人民银行报送农户及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涉农金融机构和信用信息采集机构,省级财政按报送信息户数测算给予补贴。推进建立全省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体系,促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对搭建平台对接并启动应用全省统一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市县政府,省级财政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财力补助。
27.实施农业大灾保险保费补贴。支持全省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地区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并积极探索扩大试点范围,在中央财政补贴 47.5%保费基础上,省级财政补贴 27.5%,市县财政不再负担。
(七)鼓励直接融资发展。
28.支持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造。对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市县政府,省级财政根据当地完成公司制改造、进行了股权登记托管,且进入四川省省级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的规模企业数量,给予市县一次性财力补助。
29.支持企业债权融资。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债券融资工具,以及境外发债并调回四川使用的我省非金融企业,债券存续期内按照融资金额给予分档分段贴息,每年累计贴息不超过 500 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 3 年。对上述融资用于我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重点项目,以及发行双创专项债券、绿色债券、一带一路债券、扶贫债券、军民融合债券、社会效应债券等创新型专项债券的企业,贴息比例分档对应提高 2 个百分点。对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 20 万元。对为上述企业债券融资提供承销服务的承销机构,按其当年实际承销额的 0.03%给予激励补助。对为上述企业债券融资提供信用增进的服务机构,按其风险损失额的 30%给予风险分担补助,单家服务机构年度补助额不超过 500 万元。
30.支持建立债券违约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市县政府研究建立债券违约风险分担机制,对当地企业债券融资违约给予适当风险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实际补贴额给予适当财力补助。
31.支持企业股权融资。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上市融资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 100 万元。对我省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 50 万元。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被列入 100家创业板行动计划、100 家中小板精选、100 家上交所蓝筹精选、100 家境外上市企业库的企业,省级财政在企业入库当年按 50 万元/户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提供服务的保荐或推荐机构,综合考虑其辅导企业数量、服务质量、融资额度等相关因素,省级财政按户均 10万元的标准给予差异化补助。对为我省企业提供股权转让和融资服务的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省级财政综合考虑其年度挂牌展示、融资额度、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等相关因素测算安排激励补助资金。
32.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对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和上市公司通过股权并购、增资扩股、股权臵换、合法拍买等方式成功实现并购重组(不含企业内部子分公司间的资产重组)的项目,按照并购重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 400 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所需资金在省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
33.支持资产证券化融资。对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原始权益人,按其融资规模的 0.5%给予一次性激励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对资产证券化的专项计划管理人,按其资产证券化实现融资规模的 0.0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34.实施市场化债转股财政奖励。支持企业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实施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企业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可对债权机构按当年债转股股本金的 1 给予奖励,单户债权机构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省级财政按照市县政府实际补贴额的 50%给予财力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级责任。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是开展财政金融政策互动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审核工作,落实筹资责任,确保政策落实。财政厅要及时研究制定与新版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相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申报、审核以及拨付的主体、程序和责任,做好新老政策衔接工作,并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单位适时开展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二)健全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金融工作局、人行成都分行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等部门及市县相应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按政策规定对申报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对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大力宣传财政金融互动政策,通过培训会议、新闻媒体、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企业、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开展政策培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四)确保政策落地。省级金融机构应及时向基层行和基层工作人员宣传财政金融互动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将财政奖补政策内化为对基层经办机构的绩效考核因素,重点向基层行和一线工作人员倾斜。
三、会员动态
(一)省农担公司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推进全面合作
为全面推进与全省农信社系统的合作,四川省农担公司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于 9 月 10 日举行了全省农信社系统业务推进会暨合作签约仪式。省农信社副理事长王挺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伍学林、总经理刘文龙、副总经理蒋豪雄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全省农信社系统及公司各市县分支机机构共 400 余人参加会议。伍学林董事长代表省农担公司,对双方达成全面合作表示了祝贺!同时,就公司的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合作打算作了介绍。会上,在省农信社的见证下,公司和简阳农商行还分别与巴中农商行、遂宁农商行、金江农商行签订了四方合作协议。
(二)四川再担保、省农担公司受邀参加自贡市财政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宣讲暨融资对接会
9 月 7 日上午,自贡市财政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宣讲暨融资对接会在自贡召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副行长李铀、自贡市副市长袁熙出席会议。省及自贡市主要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四川再担保莫测虎董事长、四川省农担公司刘文龙总经理应邀参会。本次会议由自贡市政府主办,旨在推动自贡市金融经济良性互动,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会上,自贡市地方性法人银行获得央行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各 3 亿元,各商业性银行自贡分行与多家小微企业签订授信合同,帮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资金支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四川再担保将进一步深化与自贡企地合作,加速央省政策在自贡落地落实,加大对自贡小微企业的反哺力度,以特色专项产品为抓手,结合地方产业实际,持续优化“支小贷”产品设计,充分发挥再担保优惠费率引导作用,夯实政银担合作基础,推进“支小贷”在自贡更广泛地落地,扩大“支小贷”规模效应,更好地服务自贡地方经济发展。在助力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方面,省农担公司也始终致力于缓解其“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琐”等问题。一是放宽准入条件;二是降低担保费率;三是优化服务举措;四是扩大体系覆盖。通过健全分支机构,下沉机构人员,加快农担体系建设,让更多符合要求的客户享受到省农担公司的融资担保服务。
(三)四川再担保受邀参加首届中国再担保高峰论坛
9 月 20 日-21 日,首届中国再担保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四川再担保公司董事长莫测虎受邀参会并作为全国 6 家特色再担保机构代表之一参加圆桌论坛。本次论坛以“服务小微担使命,砥砺十年再出发”为主题,围绕再担保作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重要支撑、如何促进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更有效的担保供给等话题展开深入研讨。银保监会、工信部、中国融担协会、国家融担基金相关领导出席,全国各省市区再担保机构代表、部分金融机构代表、相关专家学者共 170余人参加论坛。论坛期间,莫测虎董事长与北京、安徽、广东等省级再担保机构负责人一道,就“政策性再担保体系构建的模式选择”展开深入讨论,并详细介绍了四川再担保的政策性定位、体制机制保障、财政政策支持、差异化合作、风控机制等模式特色,就再担保机构如何与国家融担基金开展合作提出意见建议。四川再担保模式引起与会代表广泛认同,多家省级再担保机构表示希望来川考察交流。
(四)四川再担保成为国家融担基金全国首批合作业务签约单位
9 月 26 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揭牌暨首批合作业务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四川再担保等 8 家省级再担保机构、7 家商业银行进行集中签约,这标志着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正式启动运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担保机构”三层融资担保体系正式建立,我省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项目顺利获得中央层面政策支持。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关民军带领四川再担保董事长莫测虎、总裁蔡晓山一行参加会议并签约。在此次签约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四川再担保授信100 亿元,并承担再担保项目 20%风险责任,以引导再担保专注目标领域融资支持,其中对单户授信 500 万元及以下项目给予重点倾斜。下一步,四川再担保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用好用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策红利,优化业务合作模式,强化支小支农政策导向,进一步夯实增信、分险、稳定的政策性功能,构建起更加紧密的全省统一融资担保体系,加大服务我省地方经济力度。
(五)四川发展担保公司为东坡区供水工程担保的项目收益债成功发行
2018 年 9 月 20 日,由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增信的 2018 年东坡区供水工程项目收益债券成功发行,发行规模 7 亿元,票面利率为 7.8%。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新建、改扩建东坡区范围内 14 处供水站,建成后将达到 10 万方的日均供水量,有效提升区域供水能力,保障了东坡区农村安全饮水。在债券市场低迷期,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为区域乡村振兴等民生公益事业带来了活力,有力助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通过发展担保增信,在目前资金面趋紧的市场环境下一次性发行成功,票面成本低于同期同类产品约 0.3%,充分体现了投资者对该项目和四川发展担保 AAA 增信的认可。
(六)成都小保召开 9 月风险项目分析培训会
9 月 27 日,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按例组织了 2018 年 9 月月度风险项目分析培训会,希望全体员工能从项目风险的分析中吸收经验教训,全面提高在尽调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预判能力。本次风险项目培训会选取了 4 个案例,项目经理从项目风险的预防、发生、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交流,总结如下:
1.贸易型企业要关注应收与存货的周转速度,可以此推算收入,并结合实际判断其合理性;
2.贸易型企业往往利润微薄,要关注返点、返利在利润中的占比,并掌握返点、返利政策的变化;
3.贸易企业的主要实物资产应为存货,核实存货是核实企业资产规模的关键;
4.贸易企业因抵扣政策往往可以全额报税,故实际收入应与报税收入出入不大;
5.要控制利润和资金形成变现难度大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于挤占流动资金,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流动性;
6.单一客户上下游,风险集中,易无话语权,要控制授信规模;
7.做好对企业资金需求的测算,避免过度授信;
8.要关注企业的股权结构,尤其是股东间真实关系的反映,设计反担保方案时要全面,让反担保方案对会影响企业决策的人都有制约力。
(七)兴泸担保成功办理泸州市首例专利权质押贷款近日,泸州市融资担保行业龙头企业——泸州市兴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功为泸州瑞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专利质押贷款 1300 万元,首批专利质押贷款金额 900 万元已经到账。在瑞兴公司向兴泸担保公司提出担保贷款申请后,兴泸担保公司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在确认了专利的合法和有效性后,立即和瑞兴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权质押申请,顺利完成该笔专利权质押融资担保的业务。
此次为瑞兴生物工程公司成功办理了专利权质押贷款,这是泸州市首例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成功的案例,同时也填补了兴泸担保公司专利权出质融资担保的空白,这是兴泸担保公司继商标质押权融资担保业务之后又一新的融资担保模式。这为泸州市广大中小微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围绕核心科技创新需求,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树立了榜样。
四川省融资担保业协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